| 中国潜水运动协会-CMAS星级水肺潜水员课程(1-4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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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编: Gar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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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中国潜水运动协会 一星级水肺潜水员课程标准 一、宗旨 一星级水肺潜水课程为基础级潜水课程,其目的为指导潜水初学者具备最低限度之潜水常识与技巧,以便在领导与监督时,能参加开放水域的潜水活动。 二、结业资格: 修毕本课程后,若潜水活动之种类、精神、区域环境均和潜水者所受训练的状况相近时,结业者则具备在领队或教练的监督下从事潜水活动之资格。 三、教学资格: 凡本协会二星级以上的教学教练皆可教授及评估本课程。 四、参加条件: (一)最低年龄需满16岁。14至15岁则可接受为少年潜水员。 (二)身心健康。 (三)不需具备任何潜水资历。 五、课程最低程度要求: (一)教室授课时数:11小时。 (二)限制水域授课时数:17小时。 (三)开放水域训练:5次潜水训练。5次均为水肺潜水或1次浮潜4次水肺潜水。 一天内不能实施2次以上的水肺潜水训练评鉴。在学员未达4次水肺潜水合格要求前,不得为加强经验而在一天内额外增加水肺潜水的次数。开放水域训练至少须在两天以上完成,其中一天做1次浮潜和2次水肺潜水,另一天完成剩下的2次水肺潜水。 (四)第一次水肺训练最深不超过9米,尔后训练最深不超过18米。 六、术科、技能要求: 必须完成下列所要求的技能标准。 (一)游泳能力(无著任何装备) 1.200公尺游泳,中途不可停止,不限泳姿。 2.10分钟的求生游、防溺、水面漂浮等。 3.15公尺水平潜泳,身体不得露出水面,不可跳水。 (二)限制水域-浮潜技术(开放水域亦可),使用面镜、脚蹼、呼吸管、BC、潜水衣(祝状况而定)、配重带(视潜衣而定)。 1. 400米游泳,使用面镜、呼吸管、脚蹼。不得中途停留及用手助划。 2. 完成下列技巧:入水出水,水平潜泳,穿蛙鞋水面游泳,面镜排水,呼吸管排水,脱卸配重带,浮力控制,水中潜游及上升。 (三)开放水域一浮潜技术练习,使用适合该区域之浮潜装备。 1. 选择、检查、组合、调整及穿著浮潜装备,做浮潜前个人及同伴的装备检查。面镜防雾,潜水后卸下装备,清洗、保养。 2.视当地状况,使用适当的技术,作浮潜练习。 3.执行水面浮力检查及调整,以便可达潜水深度的适当浮力。 4.正确地手势信号并互相认识。 5.面镜、脚蹼、配重带的水面脱著。 6.在水面上以吹气方式,将自己及同伴的BC充气及放气。 7.在水面上休息或游泳时,脸没入水中,用呼吸管呼吸。 8.在水面上,脸没入水中,若呼吸管有水,则呼吸管排水呼吸。 9.操作头先式及足先式之潜水:潜水水中,作耳压平衡、水中游泳及浮出水面,慢动作上升,向上看,单臂上举,旋转上升,呼吸管排水并恢复呼吸而不必由口中取下呼吸管倒水。使之舒适而有效地下潜及上升。 10.若为特殊水域潜水,能游泳穿过水中杂草,海藻或其他障碍物。 11.在3米深的水底打捞一件东西。 12.实行同伴制度,浮潜时在水面上与下潜同伴保持3公尺左右的距离。当一人下潜时,另一同伴则保持在潜入者附近水面上(限浮潜技术)。 13.操作水中救援及护送同伴。水中模拟疲惫同伴放出,并护送至50米外的地方。 14.从3米深的水中救出模拟昏迷的同伴至水面上,卸除其配重带、面镜、呼吸管,并模拟施行人工呼吸。 15.操作自己及同伴腿部抽筋解脱。 16.使用潜水旗及引导绳以标示潜水区域。 17.证明对潜水技艺的熟练度及适当耐力的肯定。 (四)开放水域-水肺潜水技术练习,使用适于该地区之装备。 1. 在水肺潜水前,应先熟练第3项中所列各种开放水域的浮潜技巧。 2.脸部没入水中,交替使用呼吸管与调节器呼吸而不至呛水。 3.用呼吸管呼吸,并做面镜、脚蹼、配重带、水肺组件之脱著装,依照顺序。 4.同伴编组,在水面及水中练习水肺潜水,距离应保持3米以内,必要时应小于3米。 5. 足先式入水,以最少的手臂助划潜入水中,控制呼吸浮力,以控制下潜速度,并做耳压平衡。 6.不依靠支持物及最小运动的状况下,用BC、配重带及控制呼吸来调节浮力漂离水底。 7.水中信号,标准手势的正确性,认识接牧并回复。 8.使用水肺呼吸时,重复做面镜进水排除。 9.使用两种调节器排水法排水,移开调节器再含回口中并做调节器排水。 10.调节器复位,将调节器滑落到肩磅背后再将它取回呼吸。 11.与同伴做水肺潜水共气呼吸,供气者始需供给同伴空,演练深度必须在5-8米的固定位置中进行。 12.控制下的紧急上升,所有装备配带整齐,口含调节器,保持正常的上升速度。在5-8米深的水中进行。 13.水肺潜水总计至少80分钟,可4次水肺潜水中加1次浮潜或5次水肺潜水。 14.为防止空气不足,需常注意气压表,上升时亦应注意不得少于规定之压力。 15. 特殊水域潜水,须在有限的能见度下进行。 16.使用水肺呼吸时,保持正常频率,上升时控制BC保持中性浮力,以指示的速度上升。 17.水肺潜水时,以备用调节器或其他呼吸气源,供给或接受同伴空气。 (五)环境认识 1.对当地潜水场所,必须认识其安全性、气候状况,水中状况,入水及出水点,水底地形特征等。如外海暗礁等。 2.当穿著水肺潜水各种装备时,必须能够直接穿过,绕过或由上面通过各种水中地形。例如岩石,珊瑚礁等。 3.空气消耗与潜航。 4.计算并记录每人每分钟所消耗的空气量,以BAR,kg/cg2为计量单位。使用气压表,深度表,计时器。应用以上的装备,计划一个安全而无需减压的潜水,并保留足够的空气供下潜、停留、上升、安全界限内。 5.潜航时依据环境或指北针的帮助。潜至一指定地区,或向某一指定方向潜航一段时间。 6.使用指北针定位时,按所定之方位潜航,潜返时按互补的路径回到出发点或邻近的位置。 7.更深的潜水 8. 拟订安全的计划,进行12-15米适宜深度的潜水练习。 9. 用重复潜水减压表计算,了解某一较深潜水之最大无减压时间,完成这次潜水后,计算重复潜水某一深度之最大无减压时间。 10.在较深水域中操作各种潜水装备时,至少需包括:开放水域水肺装备、气压表、深度表、计时器、配重带、BC、备用调节器及潜水衣。 11.有效的浮力控制:水面浮动,正确的速度下潜、上升及自水底以正确的速度上升至水面。 12.在初级一星级水肺潜水课程中,按下列顺序指导活动。若为了加强潜水训练及活动,也可使用其他程序。 13.确实督导初步的潜水。 14.水肺潜水技艺的评鉴。 15.开放水域训练之督导 16.教练需亲自视察及评估每次开放水域潜水所要求之技巧,在第二次及以后的开放水域潜水训练时,当学员达到满意的技巧或成绩时,教练可将监督责任委托给助教,以护航学员潜水。除开放水域训练外,其他时间不得委托监督。助教可在水面上及潜离时护航学员,也可在教练指导其他学员时,临时代为监督其余的学员。 17.前项所述之监督要求,准一的例外是在第四次开放水域训练中所要求的潜航练习。学员在结伴配对及无直接监督之下作潜航练习及部分潜水练习,但在第四次水肺训练中,学员需按上项之规定,由教练或助教监督。 18.每位助教最多只能监督2个学员在水中练习。 19.潜水训练结束后之潜水练习,或是加强学员潜水经验之练习,可在间接监督下进行,由教练规定范围,作为一般观察、评估、指导话动之依据。教练不必亲自观察及指导技巧演练,但需亲临潜水出入水点。同时批准潜水活动计划、潜水标准、装备检查、入水、出水、简报等之督导,并随时准备潜水装备能迅速进入水中。 (六)学科课程范围要求 教练需使学员充分获得各科课程的基本知识。 1.应用科学-物理、生理、医学方面与潜水活动安全等有关的问题。特别强调生理适应、危险的潜水环境、个人能力限度、不安全的潜水行为。教材必须适合实际应用,包括气体、压力、容积、温度、密度、浮力、视觉、声音等等,以及各种病症的定义、原因、预防、征状、处置,和过度疲乏、曝晒等等其他相关之伤害。教授潜水减压表,使学员有能力计划重覆潜水而无需减压。 2.潜水装备-能了解其目的、特性、种类、功能、如何选择、如何使用、如何保养清洗等等。 3.潜水安全-包括应用于潜水方面的救生、急救、水中讯号、水中基本潜航、潜水规则等。急救包括休克、受伤、惊慌、溺水。求生包括对危险之注意、救援、送医、开放水域求援。学员必须练习水中自救的技能。 4.潜水环境-开放水域训练地区之物理及生物环境,学员在开放水域训练前,教练需指导该地区水中之潜在危险性。教练要指导学员环境保护之重要性,及潜水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5.潜水活动-何人、何时、何地、为何(目的)。给予潜水者有关资料如潜水俱乐部、船艇、潜水店、潜场、参考书、杂志等等。 6.进级学习-告诉初学者其技巧有限,继续进阶学习是很重要的,提供他们进阶课程、实习场所、讲习会等资料。指导潜水训练记录及日志之填写,学员自行记录开放水域训练,但所有记载须经教练签字。学员经一段时间没有潜水后,若要恢复潜水活动,须重新评估其体能和潜水能力,并作潜水复习。 二星级水肺潜水员课程标准 一、宗旨: (一) 本课程为完成基础级水肺潜水课程或具同等训练及经验者,继续进修更进一级的初级课程。 (二) 二星级水肺潜水课程为继续接受潜水指导及增进潜水经验的课程,使其更能适应不同潜水环境及认识各种项目的潜水活动。 二、结业资格: 结业者在与受训环境相似的潜水活动下,被认为有能力计划潜水并完成水中任务。 三、教学资格: 凡本协会二星级以上的教练皆可教授及评估本课程。 四、参加条件: (一) 参加者需有本协会认可机构所签发之开放水域基础水肺潜水员证。教练须评估学员,确定其具有潜水技能并了解潜水安全。可用本协会一星基础水肺课程中之内容及技巧,来评估及增进潜水者之知识及熟练程度。 (二) 最低年龄需满17岁。 (三) 参加者及教练需备齐潜水装备。 五、课程最低程度要求: (一) 教室授课时数:6小时。 (二) 限制水域训练:5小时。 (三) 开放水域训练:12小时包括潜水准备及筒报和至少6小时开放水域水肺潜水;每天最多以2次潜水计,至少2次潜水超过6米深,最深不得超过24米深。 六、术科技能要求:必须完成下列所要求的技能标准。 (一) 游泳能力:与一星级基础水肺潜水课程相同。 (二) 限制水域:复习与一星级基础水肺潜水课程相同之浮潜基本技术,使学员有机会磨练并增进潜水技术。并有能力去发展及从事其潜水计划。 (三) 复习潜水安全程序及技术,包括救援、急救、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及计划特定潜水与潜水场地。 (四) 环境对潜水者之影响,包括流向、流速、水质、水的运动、涨退潮等。使用指北针帮助在水中潜航。 (五) 依需要使用特别的潜水辅助装备。 (六) 使用减压表、水中记录册、潜水日志来详填潜水概况。 (七) 应用紧急处理系统,包括当地特约诊疗所、电话号码、地址、医疗设备及能力、抵达及运输送医程序。 七、开放水域: (一) 作不同场地之潜水,学员必须准备并提出各地点之潜水计划及目的。若可用之潜场环境有限;教练应构想出有意义之潜水任务,以帮助学员学习。潜水日志及训练记录所载各项,必经能反映出这种特别指明的潜水活动。 (二) 开放水域潜水完成后,需作简报及询问、总结,这些时间可算在课程最低时数之内。 (三) 简报及潜水训练时特别强调的科目及技术包括:潜水5适应性、身体健康、紧张、疲倦、曝晒、个人能力限制,求难及援助、紧急处理系统及行动、上升、呼吸、潜伴制、低能见度、环境状况、潜航、浮力控制、海上风浪、通讯、潜水计划、考核潜水、装备、仪器使用、配重带使用、潜水衣过紧、潜水进行及取消潜水活动之决定。每个学员皆须学习担任领导者之角色,至少有一次在潜水中带领同伴潜水。 (四) 潜水活动的内容可根据下列项目来指导,或是做为一般的单项选修课程来选择。可依当时情况及学员之需要,集合或分组练习,但每人至少选择完成下列不同项目的六次潜水练习。 1.复习(初级水肺练习项目) 2.浮潜 3.方位判定与潜航 4.搜索及回收 5.乘船潜水 6.轻型打捞 7.夜间或低能见度潜水 8.水中狩猎(或采集,两项合并亦可) 9.深海潜水 10.水中摄影 11.沉船潜水(不进入船舱内) 12.水中生物观察 13.逐流潜水 14.高海拔潜水 15.淡水潜水 三星级水肺潜水员课程标准 一、宗旨 (一) 此三星级水肺潜水课程乃是为增加对潜水安全的了解而设计的。重点在每一项课目讲解后,学员在开放水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其中某些项目为一星级和二星级课程复习及延伸,其余则为对特殊潜水活动概略性的介绍,而深入的研究。 (二) 本课程采用分段教学,并有一份训练记录由担任每一段之教练签名,直到所有段落完成为止。 (三) 提供学员在控制之下,使用较高级技术和知识,获得多种全潜水经验的机会。 二、结业资格: (一) 结业者有能力在没有领队直接指导的开放水域中,进行三星级水肺潜水活动。 (二) 潜水活动与潜水者所受的训练类似。 (三) 潜水地点和训练地点的环境条件和状况相似。 三、教学资格:凡本协会二星级以上的教学教练皆可教授及评估本课程。 四、参加条件: (一) 参加者需有二星级水肺潜水证书或同等资格的证书。教任何开放水域训练前须确定学员具有足够的知识及能力可用技术评鉴或其他评估的方法确定之。同等资格的要分为下列三项: (二) 本协会或其他被本协会认可的水肺潜水员证并加上专门课程、资历(以证书为凭)。 (三) 本协会或其他被本协会认可的水肺潜水员证并加上其所属的3项资格认可的课程、资历(以证书为凭)。 (四) 本协会或其他被本协会认可的水肺潜水员证,并加上6次与其所属2星级开放水域课程相似的潜水证明文件。 (五) 学员须自备潜水装备有效期,由教练检查以确定其安全与完备。 (六) 最低年龄须满18岁。 五、课程最低程度要求: (一) 教室授课时数:16小时。 (二) 水中授课时数:16小时。 (三) 开放水域训练:8次以上的潜水训练一天只能以2次计。浮潜只能以1次计算。 (四) 学员应在课余时间完成所指派的开放水域独立潜水计划的工作,其所工费的时间不列入课堂时数内。 六、术科技能要求: (一) 训练前教练对学员所要求的技术评估,应在第一次开放水域前,先在限制水域完成。在首次开放水域潜水时,教练应先评估学员在初级开放水域课程中所学技术,以确定其具备接受中级训练的能力。 (二) 潜水时可能遇见的各种环境,皆应尽可能在训练中实施。例如:乘船、海岸、防波堤、海洋、河流、海浪、潮流、杂草、沙、岩石、沉泥等等。 (三) 所教授每个项目的潜水活动,应尽可能在课堂教学后立即实行。 (四) 下列为推荐的参考开放水域潜水项目,可合并重复操作,以达开放水域潜水至少8次的要求,其中浮潜计算不得超过1次。 1. 浮潜。 2. 水肺基础技术复习。 3. 紧急状况处理过程救援。 4. 空气消耗(呼吸速率)。 5. 水中环境之研究和调查。 6. 水中潜航和勘探。 7. 夜间或低能见度潜水。 8. 搜索和回收。 9. 轻型打捞。 10. 水中狩猎或采集。 11. 深潜。 12. 乘船潜水。 七、学科课程的范围要求: (一) 应用科学 内容为一星、二星水肺潜水开放水域所学的延伸与复习,包括物理学、生理学、医学常识、健康和危险性等。重点实际应用上,学员对浮力控制、压力改变、空气消耗与个制的潜水技术预期能运作自如。 (二) 潜水装备 范围为一星、二星基础课程之延伸与复习。包括装备性能介绍、特殊潜水工具和应用,以及三星级课程所需的额外作业。水肺潜水装备的工商业技术性知识可包括在内。 (三) 安全潜水程序 包括开放水域的援助救生、急救、紧急状况的处理过程。水中的联络、方位测定、潜航、潜水环境、潜水计划、安全规则。对各种病症的判断、种类、原因、征兆、预防、处置均了解清楚,并能正确的给予急救,如休克、受伤、溺水、心脏病、骨折、晒伤、过热、曝晒、体温丧失、肺部过度受压的伤害、减压病与晕船。救生则包括问题的辨识、救难、运送、搬运和CPR的认识。 (四) 潜水环境 使潜水员对影响潜水的自然环境与生物状况,有更多的了解与认识,范围包括:动植物的辨认、关系、危险性、规律、利用、保育、污染、水流、水质、运动、海岸、海底与各方面之状况、潜水场所。 (五) 水中潜航 教授如何使用指北针与地形地物的帮助,来测定位置的技能,以便能够确定相关位置。在下潜和在水面时,均照指示的方向游一定的距离找出特定的位置。 (六) 夜间及低能见度潜水 训练学员能安全有效率的在浊水或夜间潜水。问题、技术、潜水技巧等级、装备、危险性和安全潜水程序皆在教授范围内。 (七) 搜索与回收 训练训练如何选择适当的模式和方法,在指定区域内操作搜寻技术。问题、计划、方法、技术和装备都在训练范围内。 (八) 轻型打捞 训练学员利用有限或基本的装备来打捞轻型物体。相关的学理、问题、危险、方法、潜水工具、船只、计算和原理都在教授范围内。 (九) 深潜和模拟减压潜水 训练学员在深潜时,能预先防范问题的发生,以及其要领方法和装备的使用。学员须对减压表有彻底的认识。深潜范围为18-39米。潜水训练时决不可超过39米,需减压的潜水是不被要求的。 八、学习目标: (一) 学员对课程中所学的知识要能理解及记忆,且笔试成绩要75分以上。 (二) 学员在开放水域潜水活动所学的专门知识,必须有能力适应下表所列为最低范围: (三) 水中潜航。 (四) 夜间或低能见度潜水。 (五) 搜索及回收。 (六) 轻型打捞。 (七) 深潜。 (八) 乘船潜水。 四星级水肺潜水员课程标准 一、宗旨: 本课程为培养最高级、最有威望的潜水员。提供学员在安全的运动潜水里,学习最高水准的理论与实际技巧的机会。 二、结业资格: (一) 结业者有能力担任持有合格证书的潜水员之领队,在开放水域潜水,及进行高级水肺潜水活动。 (二) 潜水活动与潜水者所受的训练相似。 (三) 潜水地点和训练地点的环境条件和状况相似。 (四) 结业者可协助二星级以上的的教练照顾二星级、三星级水肺潜水课程(不可指导)。 (五) 结业者可担任下列的任务: 1. 领队 2. 潜水导游 三、教学资格: 本课程需由二星级以上的教学教练来主持教授及评估课程。 四、参加条件: (一) 年满20岁。 (二) 需有三星级水肺潜水证书或其他被本协会认可的相等资格的水肺潜水证。 (三) 需具备潜水救援证书。 (四) 具备一年内经医学检验证明身体健康适合潜水的文件。 (五) 自备开放水域的潜水装备。 若无第2项资格者,必须在取得一星级水肺潜水证书或本协会认可机构的水肺潜水证书后,一年以上的潜水经验,每次有记录的开放水域潜水及不同情况下停留水底至少。经有资格教练审定或测验合格始可参加。 五、课程最低程度要求: (一) 教室授课时数:20小时,包括行政事务、笔试及检验。 (二) 水中授课时数:12小时,包括限制及开放开放水域之训练,8小时开放水域潜水训练,必须分成两天以上实施1次浮潜、3次水肺潜水。 六、术科技能要求: 必须完成下列所要求的技能标准。 (一) 限制水域,不着装备的游泳。 1. 一口气水平潜泳25米,身体任何部分不得露出水面,不可跳水。 2. 不拘泳姿12分钟内游完400米。 3. 做20分钟之求生游泳如踩水、漂浮、防溺等。 4. 运送一个身材相似者,游动50米,中途不得停留。 (二) 限制水域,浮潜技术,着必要的装备。 1. 使用呼吸管,19分钟内游完800米,中途不可用手助划或BC充气。 2. 水中卸装及着装:从水面潜入2-3米深将面镜、呼吸管和脚蹼置于水底,然后上升至水面休息后,再潜入水底戴回所有装备做面镜排水,然后出水面。 3. 浮潜救援:从事一次完整的救援另一个浮潜者,游50米至另一个浮潜者,从3米深处将他救起。原地作1分钟口对口人工呼吸,运送潜水者50米并沿途作人工呼吸。 (三) 限制水域,水肺潜水技术练习,着必要装备。 1. 水中卸装及着装:潜下3米深,卸下面镜、呼吸管、脚蹼、水肺装备、关上气源后置于水底。然后吐气并作水平潜泳8米,吐气上升至水面,休息片刻再潜入水底潜泳8米,再装上所有装备,作正常呼吸上升,此过程需在5分钟内完成。 2. 水肺救生运送:4分钟内运送另一位水肺潜水者至100米外,被运送者不得帮助运送者,二人均须着齐全的水肺装备,不得使用调节器呼吸。 3. 浮力着装:用手携带面镜、呼吸管、脚蹼、配重带、水肺组件并关掉气源卸掉调节器中空气、跳入至少3米深的水中,然后停留在水底将装备穿着齐全。整个过程中须控制及保有所有装备。所有装备着装完成后,作正常上升,在水面上BC不得充气,不使用呼吸管与调节器踩水5分钟。 4. 同伴共气呼吸(不使用备用调节器):一同伴在水中共气呼吸并做水平潜泳4分钟。每人轮流担任供气者2分钟且不着面镜。整个过程皆不得浮出水面。 (四) 开放水域 1. 四星级潜水资格应试者在教练监督下,在授课地点从事至少三次水肺潜水及一次浮潜,教练并不一定要带领学员或为其作潜水计划,而是观察并评估学员之操作,为了安全在需要时可随时纠正学员。学员至少要完成下列各特定目标潜水训练中之三项: A. 水中潜航/搜索及定位。 B. 轻型救难/打捞。 C. 水中作业。 D. 水中观察/资料搜集。 E. 水中潜航后并绘制潜场简图。 F. 水中摄影/记录。 2. 参加者须自行计划其潜水。保持记录,每次潜水均现送书面潜水计划。潜水时二人为一组,教练评估每个小组的潜水计划之完整性及安全性,然后在其准备及从事潜水时,作实际之观察及评估。所有潜水必须在可监视的活动地区内实施,以便达到评估的目的。 3. 在四次潜水中、每位参加者至少担任二次领队的角色。 七、学科课程范围要求 提出下列教学科目,以便学员能够学习高级的、最新的潜水资料,以完成潜水任务,能通过四星级潜水员笔试。 (一) 应用科学: 有关物理、生理学及医学方面,包括体能适应及危险性,这些均应用于潜水安全,但不一定为有资格的潜水者所能了解。除理论外,并应教导实际应用的课程,包括气体、压力、分压、容量、温度、密度、浮力、视觉及听觉;定义、原理、症状、征兆、急救、处置及预防减压病、氮醉、呼吸意外伤害、挤压、过度疲劳、曝晒、空气栓塞症及相关伤害,潜水减压表之使用包括使参加者可以计算重复潜水、减压潜水、了解例外状况,以及连续几天潜水、高海拔潜水、潜水后搭乘飞机。 (二) 潜水装备: 运动潜水及水肺潜水装备之目的、特征、形式形式及使用法。参加者必须学习调节器之作用、但并没有要求能够修理。此外,提供有关潜水作业船、携带型空气压缩机、空气过滤系统、气瓶充气站等资料。 (三) 潜水安全: 高级的潜水计划及安全规则,学员必须了解四星级潜水员之责任,以及紧急状况发生时,如何协助教练。 (四) 潜水安全: 为帮助四星级潜水员在不同地区潜水,必须包括湖泊、河川、海水等之物理及生物环境状况。讨论有关环境污染及法律及法规、以及避免环境可能造成危险之特性。 (五) 选修科目: 提供有关熟悉技术操作及应用之特定教材,以完成选修课程之潜水活动。 八、学习目的 (一) 能以75分以上的分数通过四星级水肺潜水员笔试。 (二) 应试者应具备熟练非教学性的水中技术及任务。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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